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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企业价值评估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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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企业价值评估相关建议

来源:
中都国脉
发布时间:
2022/04/18

专业评估机构的执业能力是项目成功的重要因素

混改企业价值评估属于法定评估范畴,中评协颁布实施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对国企混改评估的基本程序作出了相应规范。程序完备和执行到位是中介机构执业的底线和红线。评估机构应当严格履行准则要求的相应程序,不能因种种主客观条件简化程序,更不能疏忽大意缺失随意简化某些程序。

例如,国有企业混改的评估程序中,往往需要资产评估人员对各项资产进行现场清查,国企资产的多样性、复杂性增加了评估人员的清查难度,对评估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又例如,对林业权、海域使用权、矿权类资产的清查,则需要有着专业背景的评估人员进行清查,相比于主要为财会背景人员构成的评估机构,实务操作中也需要由拥有多重专业背景以及数据分析能力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专业人员开展工作。

随着近年来“一带一路”及“走出去”政策的推行,国有资产也广泛地存在于全球各地,评估机构也应当与时俱进,协调当地资源,了解当地政策,以全球化的视角开展评估工作。

评估报告环节也至关重要。评估报告不仅包含着评估结论,也应当包含有利于报告使用者充分理解评估过程、评估信息基础和评估结论的披露内容。评估机构应当重视报告环节,高质量的评估报告不仅使得交易方得以获得有效信息,也提供了足够的监管抓手,有利于打造有活力、有韧性的良好市场环境。

除此之外,评估机构也应当具有与其他专业板块,例如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股权激励设计等方面的对接能力,以期更好的为混改评估提供助力。

评估方法、结论的恰当选取是价值体现的重要保障

混改企业价值评估通常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三种基本方法,采用两种以上方法相互验证也是实践要求。在选择了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后,报告结论选择哪种方法作为最终结论,往往成为焦点问题。

实践中,我们注意到,轻资产企业,或针对标的企业的经济效益较好,选取收益法结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而在标的资产为重资产,且收益水平基本上接近社会平均报酬水平,使用资产基础法的结论存在一定合理性。

评估方法、结论的恰当选取是防范风险的关键

但需要特别关注的是,评估方法的选择远非如此简单,也并非一成不变的。评估方法的选择依赖于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尤其是企业混改后,企业的预期经营方式可能发生的大变化,如控股权、管理层发生变化,或者收益预测基础发生变化,评估虽然是基于某一现实时点状况,但若预计预测基准发生变化,需尤其关注评估方法的选择和对评估结论造成的影响,防止评估结论被不当使用。